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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本金和利息的流转清晰可查
作者:易倍emc穆里尼奥官方日期:2026-02-04浏览:来源:emc易倍下载

  “张律师,我和那个老板是多年的朋友。当时他公司资金链断了,求我帮忙,我就借给他500万,收了2分利息。这在市场上很正常啊,怎么就成受贿了?”

  在看守所冰冷的铁窗内,一位刚刚落马的城司董事长满脸委屈地说诉说着。这并非个案。随着地方债务化解和城投转型的推进,城投系统已成反腐的“深水区”。由于城司天然的融资属性,高管们身边围绕着大量的资金掮客和工程老板。

  有的确实是朋友间的资金拆借,有的则是披着借贷外衣的利益输送。当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时,如何将合法的民间借贷从受贿指控中剥离出来?如何在“权钱交易”的预设逻辑下,还原资金往来的商业本质?

  在实务中,控方指控“借贷型受贿”的逻辑通常很简单:你有公权,他有求于你,你们之间有资金往来且你获利了(收高息或不还钱),所以是受贿。

  但在我们的“组合拳”辩护体系中,不能被这个逻辑牵着走,必须依据最高法关于《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进行“实质穿透”辩护。

  如果行贿人根本不缺钱,账户躺着几千万,却偏偏找你“借钱”并支付高息,这很难解释。

  但反之,如果行贿人当时确实面临银行抽贷、工程款拖欠等真实资金缺口,且同时也向其他人(非官员)借了钱,利率相差无几。

  我们分析认为,这证明借贷关系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,而非凭空捏造的输送利益通道。律师需要调取企业当时的财务报表、银行流水,还原那个“缺钱”的时刻。

  在城投融资圈,资金成本普遍偏高。如果当事人收取的利息(如月息2分),与当时当地的民间借贷市场行情基本持平,甚至低于行贿人向小贷公司借款的利率。

  那么,这就是合理的投资回报,而非权钱交易的溢价。律师需要引入同时期的民间借贷判决书、市场利率报告作为参照系,证明“高息”不等于“受贿”。

  最恶劣的借贷型受贿是“空手套白狼”——官员根本没出本金,或者钱是老板垫付的。

  但如果当事人有真实的银行转账记录,资金来源合法(如家庭积蓄、理财赎回),且本金和利息的流转清晰可查。这就在客观上证明了借贷行为的真实发生。

  如果是受贿罪(国家工作人员),数额巨大可能判十年以上;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(公司人员),同样数额可能只判五年以下。

  查委派文件:你的董事长、总经理职务,是市国资委、组织部发任命的?还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《公司法》市场化聘任的?

  查管理职权:你在项目中是履行政府交办的行政职能(如代建政府工程),还是纯粹的市场化经营行为?

  在张智勇律师团队经办的某城投副总案中,我们发现虽然公司是国有的,但该副总是通过猎头招聘进来的,拿着年薪,没有行政级别。

  我们紧扣“非国家机关委派”这一核心,成功打掉了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。最终,罪名从受贿罪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刑期直接“打折”。

  当事人在留置期间,在高压之下,可能会违心地承认:“不仅是利息,也是为了感谢我。”

  一旦有了这份口供,哪怕利息再合理,也可能被认定为“借贷形式掩盖下的受贿”。

  如果在借钱时,双方讨论的是“什么时候还钱”、“利息怎么算”、“最近手头紧”,而没有任何关于“项目关照”、“感谢费”的暗示。这些原生态的对话,比事后形成的口供更具证明力。

  试想,谁会去起诉一个给自己送钱的行贿人?这种对抗性的行为,是证明借贷关系真实性、否定受贿故意的铁证。

  借条不仅要看内容,还要看形成时间。如果是案发后补写的,那是掩盖犯罪;但如果是借款当时就形成的,且有见证人、有抵押登记。这就在法律形式上完成了借贷关系的构建。

  借贷型受贿的辩护,是一场在“人情”与“法理”、“口供”与“书证”之间的极限拉扯。

  它要求律师不仅精通刑法,更要深谙金融规则和国企生态。我们始终坚持:不放过任何一个证明“清白”的细节,不让正常的商业往来成为的牺牲品。

  张智勇,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,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,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,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“50+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”。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,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、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(分管刑事辩护)、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,并屡获殊荣,先后被授予“全国优秀律师”、“重庆市十佳律师”、“重庆市优秀律师”及“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”称号,连续两届斩获“重庆经典刑事案例”奖项。

  张智勇律师坚持“实务与理论并重”,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、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,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《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》与《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》,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。他专注于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、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,亲自处理各类职务、经济类刑案500余件(大部分系受贿、贪污、行贿等职务犯罪),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,累计带领、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。多年来,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,聚焦“案件实务”与“风险解读”,全网粉丝突破603万。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,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,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。执业以来,他始终信奉艾伦·德肖维茨的格言:“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,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——打赢这场官司。我将全力以赴,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,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。”